长寿

定义

长寿是授予时薪员工(操作人员)的额外工资增量,具有当前的雇用日期 2011年7月1日之前,以认可为大学系统服务的年资. 长寿津贴不被视为符合资格的福利, 但在计算加班费的正常费率时也考虑在内,以符合劳工联会的规定.

增量

业务人员的寿命增额如下:

  • 10年服务期满- 2%
  • 15年服务期满- 4%
  • 20年服务期满- 6%
  • 25年服役期满- 8%
  • 30年服务期满- 10%

服务年限的确定

仅就长寿而言,一年的服务将等于一个日历年的就业.e.,自受聘之日起连续12个月等于1日历年. 如果雇员持有10年50%的弹性年期聘任, 以长寿为目的的总服务年数为10年.

寿命增量计算

寿命增量, 每个工资期的奖励, 是用该工资期的基本工资乘以寿命百分比计算的吗. 离职时的个人时间或劳动时间支出不包括寿命.

开始权责发生制

聘用日期在7月1日之前的员工,聘用期限从正式入职之日起至少占50%的时间, 2011.

生效日期

长寿津贴自工作人员入职周年之日起生效.

休假的影响

工作人员的寿命不会因病缺勤而受到影响, 意外事故或请假. 但工作人员在大学系统以外的第二职业发生意外的情况除外.